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,建管處針對危害公共安全違建,以專案優先執行拆除,無論是否屬83年以前之既存違建,經查證涉有影響公共安全之虞者,均依規定優先查處。
建管處表示,104年迄今已執行影響公共安全專案計有占用防火間隔(巷)違建1,890件、屋頂違建加蓋第二層以上520件、屋頂違建裝修隔出3個以上使用單元1,843件、違建作為營業性廚房使用998件、違建占用消防救災通道418件、1999緊急通報1,274件,以及要求違建加裝住宅警報器1,756件,合計已處理8,699件。
建管處特別強調違建拆除現階段著重於維護公共安全為主要目標,仍將賡續處理危害公共安全之違建,預計於111年底前將「營業性廚房」(計113件)及「屋頂三單元」(計151件)專案全部處理、達清零計畫之目標。
建管處呼籲上開違建人應儘速配合拆除改善,改善完成後不容有復建情形,如經查證將絕不寬貸並依法執行強制拆除,請市民切勿心存僥倖恣意搭蓋違建。
發布機關: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科
新聞來源:https://www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F0DDAF49B89E9413&sms=72544237BBE4C5F6&s=8F3DEAE7E9E928B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