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員黃理顯、陳冠羽於111年7月12日20時許值勤時,見一吳姓民眾神情緊張的走進派出所內報案,表示剛才搭乘計程車時,因一時疏忽誤將筆電忘在車上,黃員2人聽聞後迅速調閱監視器畫面,向確認吳民上下車點及時間,並逐一過濾監視器畫面後,終於確認吳女所搭乘之計程車,並立即致電計程車司機確認並協助送回遺失物品,黃員2人積極為民服務、熱心助人,獲致民眾感謝,足堪楷模。
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
新聞來源:https://www.gov.taipei/News_Content.aspx?n=F0DDAF49B89E9413&sms=72544237BBE4C5F6&s=D3A3002C59677529